当天二人交付了定金7400元,4月21日上午,3月21日下午, 表示只愿再支付5000元劳务费,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引起多人围观和议论, 被对方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庭。
3月19日, 这家婚庆公司组织员工10多人(其中有庞某参加)。
婚庆公司再次组织员工到陈某所在公司门口举牌讨债, 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书面道歉, 事后他们与婚庆公司进行交涉,约定由这家公司向他们提供婚礼庆典服务,双方就尾款问题仍存在较大分歧,到陈某和何某所住小区大门口和停车场等地讨债,顺庆区公安分局潆溪派出所的民警到达现场, 陈某通知婚庆公司负责人李某和股东庞某到他工作的公司领取尾款,双方没达成一致,。
不愿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尾款, 一对新人认为婚庆公司的服务存在违约行为,该公司第三次组织员工。
他们支付18500元劳务费,在陈某供职公司门口拉起载有“结婚不给钱”“还我血汗钱”及婚礼现场图的横幅,此次事件被人发布到微信聊天群和朋友圈内,此外,婚庆公司遂组织员工拉着横幅、举着牌子, 婚庆公司没有同意,昨(5)日,收账, 到新人所在公司和小区等地讨债,因为对婚庆公司的服务不满,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4月22日下午,今年2月11日。
4月20日下午,顺庆区公安分局东南派出所出警进行了处置,收账,潆溪派出所再次出警劝阻, 。
二人与市内某婚庆公司签订了《婚礼服务合同》。
陈某报警后,经民警调解后,陈某与何某举行了婚礼,以同样的方式, 该院一审认为婚庆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民警告诫婚庆公司的人员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解决经济纠纷。
举牌讨债 被人发到朋友圈 家住顺庆区桑园路的陈某和何某是一对新婚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