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结汇、售汇;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应继续履行购销或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2、 若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融资款、融资利息, 八、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三、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为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的保理方式, 2017 年 11 月 16 日,本次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办理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审议结果: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2、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8、交易对方与公司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因此,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公司申请办理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类型:分行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海田路民生金融大厦 1-11、 16-22 层 4、法定代表人:吴新军 5、注册资本: / 6、成立日期: 1997 年 10 月 08 日 7、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交易结构以合同约定为准 2、融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3、融资费率:具体由双方协定 4、保理融资期限: 期限不超过三年, 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 002183公告编号: 2017-30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五、主要责任 1、公司对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收账公司,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应收账款转让价款和资金占用费,公司将盘活资产,成都收账公司,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