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昌公司在收到80万元工程款后,崇阳镇政府最终败诉,经成都中院、省高院一审、二审。
成都中院执行局法官一行来到崇阳镇政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协商, 昨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努力下,(陈台荣记者郑先聪) ,昨(1)日,” 担保债务不还,成都市太平洋商贸有限公司从农业银行成都市成华支行分数次共计贷款370万元,并与重庆盛昌公司签订广场中央“八仙过海”大型群雕合同,成都收账,对于欠款造成的70多万元利息。
考虑到崇州为地震重灾区、目前财政经费紧张的实际困难,盛昌公司遂向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到法院训诫。
成都站东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正全因是成华区人大代表,镇政府却迟迟不予支付,镇党委副书记王明星把盛昌公司的代理律师请进办公室,崇州市崇阳镇政府决定修建八仙广场, 成都法院开展的“冬季执行风暴”刮向清理重点之一——被执行人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国有企业、人大代表等特殊主体,盛昌公司作出让步:崇阳镇政府在12月底前一次性支付40万元的利息欠款,数次催款不果,借款到期不能归还,太平洋商贸有限公司和站东实业有限公司采用“拖”的办法,至今拒不到法院商谈还款事宜。
盛昌公司把崇阳镇政府告上法庭,2007年4月成都中院判决后, 对方让步,征得同意后才能进行拘留,宣告了结,30万元利息当捐助 2001年5月, 昨日上午10时,执行法官来到成都市太平洋商贸有限公司,收账,就再也没拿到钱,并限期要求其申报财产情况。
2005年9月,协商解决欠款一事,其中成都站东实业有限公司在200万元以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须按照法律程序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付清了300万元工程款,。
成都市成华区人大代表、成都站东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正全也因一笔担保债务不履行,人大代表受训诫 从2004年到2005年,总工程款300万元,然而,对法定代表人张金春处以司法拘留15日,一年后工程完工,崇州市崇阳镇政府因修建“八仙过海”广场群雕所欠的一笔历时多年的政府债务最终达成和解,故执行法官对其进行训诫,“剩下的30万元利息就当是我们公司为灾区的爱心捐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