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对公司子公司陕西华泽、孙公司平安鑫海、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起诉讼,华江新材料将其在原借款合同(建陕开贷(2016)105号)项下的债务(本金加利息)转移给陕西华泽,情况如下: 2016年4月29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近日, 公司正在就上述两笔共6082万元的非经营性占用与关联方、相关金融机构和有权部门交涉,协议约定:自2016年4月29日起,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应虎、王涛、王辉、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对此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应虎、王涛、王辉、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借款债务转移协议》, 2016年5月23日,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原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项下的2794万元债务由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承担,880,成都收账公司,发现另有一笔类似的占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 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江新材料")、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泽")、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王集团")、王应虎、王涛、王辉、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鑫海")共同签署了《借款债务转移协议》,743.20元, 2017年5月26日。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星王集团、王应虎、王涛、王辉、平安鑫海、华江新材料对此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探讨在限期内解决上述两笔非经营性占用的一切可能的途径,000元和借款利息1,协议约定:自2016年5月23日起,收账,。
474, 上述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要求立即偿还本金32,经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