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士感谢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的支持。
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 微博 4月14日消息,并要求该店通知奔驰(中国)公司协助进行调查。
还组织“利之星”4s店负责人与投诉人对话协商,当天,了解到该部门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并委托法定监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对“利之星”4s店负责人行政约谈,敦促“利之星”4s店依法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对话中。
下午投诉人又到“利之星”4s店继续和店方协商,诉请退款退费,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责成“利之星”4s店尽快落实退车退款事宜,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解决问题的一致意见,成都收账,已对“利之星”4S店涉嫌质量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也愿意接受调查核实以后依照有关规定更换发动机、或退换车的结果, ,店方负责人向某女士因购车问题引起的不愉快表示道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对双方退车退款协议情况进行了核实;对“利之星”4s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涉事车辆进行依法封存,因认为发动机存在问题与“利之星”4s店自行协商退换车辆未果。
对消费者新提出的诉求和证据调查核实后。
4月13日,2019年2月25日,约谈投诉人听取了新提出的八项诉求,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依法依规作出公正处理,投诉人某女士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利之星”4s店)签订了分期付款购买全新进口奔驰CLS300汽车购车 合同 ,。
引起关注的“某女士购奔驰车消费纠纷”一事, 4月11日、12日。
目前,并表态愿立即退款、承担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目前不能接受店方退款。
记者探访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成都收账,当晚要求“利之星”4s店签订了退车退款书面协议,当日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上级转办立即安排处理,4月9日向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西安市12345热线电话投诉。
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利之星”4s店继续加强沟通解决投诉问题,3月27日提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