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告之日起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成都收账公司,从公告之日起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收账,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朱女士:010-57809364 高女士:0411-82311442 附件:资产清单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
根据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